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 并购 (第1/3页)
并购
松本庆子为了签下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,额外增加的开销可并不止他们和原事务所的解约金而已,实际上所付出的成本差不多是两亿。
要知道,为了能真正起到千金买马骨的效果,也为了让这两位名演员在加入雾制片厂后安心拍戏,松本庆子完全听从了宁卫民的建议,给他们的是真正一线明星的待遇。
比如说给他们每个人都安排一个支持团队。
包括了专职的经纪人,公关人员,生活助理,造型师和配车司机。
所以至少得在事务所增加八九个人手,光薪水每个月就得多花开销五百万。
除此之外,松本庆子以松本事务所的名义跟两个人签下的经纪合约,给出的条件也相当优渥。
合同约定,除了出演影视剧和相关宣发活动之外,不会勉强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参与他们不喜欢的节目和演出。
而且松本事务所和宇津井健、三浦友和签订的分成合约都是四六开。
事务所拿四,宇津井健、三浦友和都拿六。
应该说,这在整个日本艺能界都算是非常少见的仁义合同了。
因为通常情况下,在日本哪怕一线大明星,最好的待遇也不过五五开。
而且这种合同还只可能在中小型事务所中出现,大型艺能事务所是绝对不可能给这样的条件的。
像松本庆子当初合约在松竹的时候,哪怕她是当之无愧的“松竹一姐”。
但拍片仍然只拿四成的片酬收入,六成都归松竹所有。
这就是为什么日本大牌明星最后都要独立出来的原因。
实在是因为日本的业内风气使然,事务所压榨艺人太狠。
无论原来的大制片厂还是现在的电视艺能事务所,在这点上都一个揍性。
只有让事务所先捞足了,艺人才有可能分到点肉吃。
所以像雾制片厂这样待遇优厚,索取却少的经济合同,这在当下的日本艺能界简直是蝎子拉屎独一份,一般的事务所可做不出这样的傻事儿来。
从这一点上来说,松本事务所完全背离了资本的初衷,足以对得起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的正直和善意。
何况老话说的好啊,人散财聚,财散人聚。
对于松本庆子而言,她在经济方面虽然有失精明,但刷的这一波好感却成功收获了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的忠诚。
而这样的“铁三角”恰恰是目前最不缺钱的雾制片厂真正需要的支持。
到底是赔是赚,是傻是精,这就是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的问题了。
至于宁卫民,他比松本庆子还懂得这样的道理。
而且要论花钱的本事,他也比自己老婆厉害太多了。
两亿算得了什么,他花起钱来才是真正不眨眼,如山崩海啸一般。
实际上,恰恰就在松本庆子签下宇津井健和三浦友和的时候,宁卫民就正带着渡部满和事务所的律师间宫,正在和金牛宫的大股东广平三郎,以及社长舟木稔进行着一场很有可能耗资巨大的商业谈判――替松本庆子收购金牛宫的股份。
只要这件事谈成,不知道多少个两亿,都得让他给花出去。
当然,或许也有人会好奇。
这金牛宫不是经营得很好嘛,其麾下有邓丽君这么一位双冠歌后,唱片卖得简直飞起。
何况一旦《摘金奇缘》上映大卖,完全可以预见,邓丽君和她的新歌《川流不息》必然还能坐上轿子再火一把。
这怎么突然就要出售股份啊?
这不等于要把下金蛋的金鸡卖掉嘛,也太傻了吧。
其实这事可一点不奇怪,不为别的,就是因为金牛宫眼下是不得不走这一步,还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。
怎么呢?
敢情舟木稔在见过周防郁雄受到其隐隐的威胁之后,出于畏惧,他马上就跟邓丽君打电话透了下口风,想跟她合计一下该怎么办。
结果没想到邓丽君是宁卫民的铁杆盟友,两个人又早就因《摘金奇缘》面对的压力进行过了充分沟通,邓丽君几乎想都没想就站在了宁卫民的一边,而且态度非常强硬坚决。
她在了解到舟木稔的用意后,只说了一句,“这件事我一定会和宁社长站在一起。我不可能离开剧组的,更不可能帮助外人去对付自己的朋友。如果社长您非要让我这么做的话,那我只能考虑离开金牛宫了。”
如此一来,舟木稔彻底傻眼,再也不敢对此事提及半句。
说句大实话,金牛宫唱片原本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唱片公司了。
近年的发展看似红红火火,眼瞅着要进化到五十人左右的中型公司了,似乎成绩斐然。
但说破了不过是靠邓丽君一个人撑起来的场面罢了。
舟木稔是最清楚不过的了,他的金牛宫作为一家唱片公司,每年的营业收入百分之九十都是通过邓丽君赚到的。
要是没了这位歌后,金牛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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