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七章 留在大城市 (第1/3页)
闫森回到家门口,已经很晚,这是他第一次回来的这么晚,不过内心却相当满足。
今天他自觉收获满满,而且解决了这几天一直困扰他的问题。
他家里给他安排的木匠师父,他确实不是很喜欢,他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心灵手巧,学习这个恐怕很难。
而且从小,他就不太喜欢这个。
闫森其实没有什么明确的喜欢,上学时老师问到梦想或者理想的时候,闫森总是很难回答出来。
他心里太明确的理想,当时想的是好好读书。
后来家里出了点事,他辍学出来工作,想的是好好挣钱。
真要说他喜欢什么,大概和很多普通人一样,喜欢游戏、动漫、小说、看直播等等。
现在虽然有职业电竞选手,可是闫森天赋普通,也是做不成的。
他之所以愿意学习厨师,不愿意学习木匠,其实很简单。
因为大多数人,对于吃的总是更感兴趣一些,虽然很多人不会做饭,甚至没有做饭的天赋,但是……闫森身为农村的孩子,很早就学会了做饭。
这一项他相对木匠更加熟悉,所以在选择的时候,他更愿意学习厨艺。
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,闫森没有和高典说,他也没有和自己父母说,可以说只有他自己心里才知道。
那就是他对大城市是很向往的,或许是从小在农村生长的缘故,没有见过太多的世面,所以对于大城市的生活格外向往。
他想留在大城市,不想回到自己家长的小城市。
虽然他也热爱自己家长,可是他想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。
闫森在老小区与别人合租了一套房子,与他合租的这人,是他老乡。
也是闫森运气好,像他这种没什么社会经验,看着就一脸稚嫩的小孩,最容易上当受骗。
租房子这事,水还是比较深的,一般来说不吃几次亏,是难以学精。
但是闫森遇到了一个老乡,正巧这位老乡比他大不了几岁,还是他一个中学的学长。当然,人家早早就已经毕业了,现在大学都毕业出来,正在打拼阶段。
见到闫森一个人可怜兮兮的,便拉着他合租,让闫森一下子省下不少的事。
至于闫森的工作,他这位老乡就无能为力,毕竟他也是一个打工人,还是才出社会不久的那种。
属于自身难保,能够带着闫森一起合租,已经是他最大的帮助了。
这位老乡有一个女朋友,两人怎么说呢,响动比较大,每次闫森要睡觉的时候,都觉得很闹心。
这个时间点,两人应该已经睡了,闫森小心翼翼的打开房门,蹑手蹑脚的走进去,呼吸的放缓了许多。
虽然是老小区,但是这套房子还可以,各种家具也都有,虽然老旧破烂了一些,但是不影响使用。
床有些问题,睡在上面咯吱咯吱的响,当然闫森一个人睡,也就不在意这些。
隔壁的同乡老哥来睡的话,估计两天就得换新床。
打开灯,闫森拿出手机,迟疑了一下,并没有打出去。
这个时间点,父母应该都睡了吧。
他今天练习几个小时,手臂酸胀疼痛,看来这厨艺也不是那么容易学的。
闫森躺下睡觉,也没去洗漱什么的,这个房子不太隔音,他去卫生间洗漱的话,大概会把同乡老哥两人给吵醒。
很快,到了第二天,闫森很早就起来。
这也是奇怪,以前读书的时候,怎么都睡不醒,甚至还需要两三个闹钟来辅助。
现在就算不用闹钟,闫森到点就醒了。
闫森听着隔壁老乡起床洗漱,很快和他女朋友结伴出门。
闫森拿出手机给家里打过去。
响了两声,对面就接了起来。
“喂,妈。”闫森喊了声。
“你想好了?”对面闫森母亲问。
“想好了,我不回去,我就待在这里。”闫森说到。
电话对面,听到这个回答,沉默下去,过了一会儿,一个浑厚的男声响起。
“小森,你为什么不回来?之前我和你说的很清楚,你不读书可以,我和你妈都同意,但是你读书要学一门手艺。
你以后不可能一直在大城市里打工,你没学历没技术,也就趁着现在年轻,挣一点苦力钱。等你年纪大一点,就没人要你?
你要是学一门手艺在身,那就不一样了,你即便是老了,也能靠着这门手艺挣钱。
我给你找的那位木匠师父,今年已经六十,还能帮人做一做板凳桌子这些赚钱,而且赚的还不少。”
闫森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说。
做父母的哪儿有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好呢?
别以为拜个师父简单,这可不简单,闫森父亲找了很多人,又是送礼,又是请客的,这才勉强让那老木匠答应。
等闫森正式拜师的时候,什么鸡鸭这些都是不能少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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